其實,各地對有組織排氣筒中VOCs在線上否要上均有不同要求,比如上海、江蘇、廣東等地的要求就不完全一樣。今日將各要求匯總,也結合了各地的政策要求,如下:
《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明確,重點排汙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大氣汙染防治法》進一步明確要求,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並依法公開排放信息。《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實行排汙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應當依法安裝、使用、維護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並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一、從法律規定來看,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重點排汙單位判定原則如下:
2017年環保部下發《關於印發<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環辦監測〔2017〕86號),明確重點排汙單位判定規則,2022年11月28日,生態環境部下發《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部令 第27號),取代了(環辦監測〔2017〕86號),文件明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列為大氣環境重點排汙單位:
(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中任一種大氣汙染物近三年內任一年度排放量大於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設定的篩選排放量限值的工業企業;
注:2021年生態環境部《關於公開征求《重點排汙和環境風險管控單位名錄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明確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大於100 噸的單位為重點排汙單位,但最後正式下發《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沒有規定。2020年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中明確VOCs年產生量大於10噸的企業認定為重點管控企業。各地方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設置標準不一致。深圳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10噸及以上的;江蘇VOC治理設施排風量在10000m3/h及以上企業;山東省排氣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氣筒等效排放速率)大於0.5千克/小時或者排氣量大於10000立方米/小時的固定排放源;排氣量大於20000m3/h排氣筒的企業,等等。
(二)太陽能光伏玻璃行業企業,其他玻璃製造、玻璃製品、玻璃纖維行業中以天然氣為燃料的規模以上企業;
(三)陶瓷、耐火材料行業中以煤、石油焦、油、發生爐煤氣為燃料的企業;
(四)陶瓷、耐火材料行業中以天然氣為燃料的規模以上企業;
(五)工業塗裝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全部使用符合規定的水性、無溶劑、輻射固化、粉末等四類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的除外;
(六)包裝印刷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全部使用符合規定的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油墨的除外。
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設定篩選排放量限值,應當確保所篩選的大氣環境重點排汙單位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量之和,不低於該行政區域排放源統計調查的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的65%。
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批複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排汙許可證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按其要求執行。
三、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要求,強化重點汙染源自動監控體係建設。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2019年底前,重點區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國基本完成。
四、行業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指南要求。看對應行業自行監測指南。
五、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65號)要求:
加強汙染源VOCs監測監控,加快VOCs重點排汙單位主要排放口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工作;對已安裝的VOCs自動監測設備建設運行情況開展排查,達不到《固定汙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要求的,督促企業整改。鼓勵重點區域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在VOCs主要產生環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自動監測、中控係統等曆史數據至少保存1年。
有機廢氣旁路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檢查企業旁路管理台賬記錄情況,旁路安裝流量計、自動監測設備情況,旁路鉛封情況,旁路閥門開啟方式,中控係統旁路開啟信號參數保存情況,旁路備用治理設施建設情況等,建立有機廢氣旁路排查清單;
對於確需保留的應急類旁路,企業應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備,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並鉛封,通過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流量計等方式加強監管,並保存曆史記錄,開啟後應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做好台賬記錄。
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鼓勵汽油年銷售量 5000 噸及以上的加油站、納入地方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的加油站建設油氣回收在線監測係統。
六、環境保護部、發改委等6各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7〕121號)要求:
建設油氣回收自動監測係統平台,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於 5000 噸的加油站加快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
將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 VOCs 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主要排汙口要安裝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其他企業逐步配備自動監測設備或便攜式 VOCs 檢測儀。推進 VOCs 重點排放源廠界 VOCs 監測。
工業園區應結合園區排放特征,配置 VOCs 連續自動采樣體係或符合園區排放特征的 VOCs 監測監控體係。
七、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3號)要求:
加快推進重點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環境空氣質量VOCs監測工作,重點區域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化工類工業園區應建設監測預警監控體係,具備條件的,開展走航監測、網格化監測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涉惡臭汙染的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推廣實施惡臭電子鼻監控預警。
排汙許可管理已有規定的石化、煉焦、原料藥、農藥、汽車製造、製革、紡織印染等行業,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工作。
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主要排汙口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重點區域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勵重點區域對無組織排放突出的企業,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裝視頻監控設施。鼓勵企業配備便攜式VOCs監測儀器,及時了解掌握排汙狀況。具備條件的企業,應通過分布式控製係統(DCS)等,自動連續記錄環保設施運行及相關生產過程主要參數。自動監控、DCS監控等數據至少要保存一年,視頻監控數據至少保存三個月。
VOCs治理台賬記錄要求: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廢氣需要記錄處理設施進出口的監測數據(廢氣量、濃度、溫度、含氧量等);儲油庫油氣處理裝置需要記錄進口壓力、溫度、流量,出口濃度、壓力、溫度、流量,修複時間、采取的修複措施等。
重點區域範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台、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濟源市)
長三角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
汾渭平原: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陝西省西安、銅川、寶雞、鹹陽、渭南市以及楊淩示範區(含陝西省西鹹新區、韓城市)
八、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要求:
VOCs排放量較大、O3汙染較重的城市,應優先開展VOCs自動監測,並實現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數據直聯;
6-9月,重點區域、蘇皖魯豫交界地區及其他O3汙染防治任務重的地區城市組織對排查出的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典型企業的廠界或園區環境開展VOCs蘇瑪罐采樣監測,數據統一報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並向社會公布。
重點區域要對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行業VOCs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開展排查,達不到《固定汙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規範要求的及時整改。其他地區要加快VOCs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建設,並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蘇皖魯豫交界地區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國12月底前基本完成。鼓勵各地對納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的企業安裝用電監控係統、視頻監控設施等。加快推進儲油庫、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自動監控設施建設。
推動取消廢氣排放係統旁路,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的,應將保留旁路清單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旁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並通過鉛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流量計等方式加強監管,開啟後應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做好台賬記錄。
VOCs年產生量大於10噸的企業認定為重點管控企業。
儲油庫應采用底部裝油方式,裝油時產生的油氣應進行密閉收集和回收處理,處理裝置出入口應安裝氣體流量傳感器。
區域範圍及重點區域及蘇皖魯豫交界地區城市涉VOCs重點企業集群清單見環大氣〔2020〕33號附件。
九、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環發[2014]177號)要求:
有組織廢氣(如工藝廢氣、燃燒煙氣、VOCs 處理設施排放廢氣和火炬係統等)排放應逐步安裝在線連續監控係統,廠界安裝特征汙染物環境監測設施,並與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
十、生態環境部《關於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環大氣〔2022〕76號)要求:
相關碼頭等企業應抓好已建成油氣回收設施的維護保養、運行管理,落實排汙許可管理要求,按照自行監測規範製定自行監測方案,其中列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的排汙單位應依法落實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和聯網相關要求,杜絕惡意停用、閑置油氣回收設施。
十一、其他文件要求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7〕35號)要求重點排汙單位應當依法安裝使用汙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定期檢定或校準,保證正常運行,並公開自動監測結果。自動監測數據要逐步實現全國聯網。逐步在汙染治理設施、監測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與地方環境保護部門聯網。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麵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2018年6月16日)要求,2018年年底前,重點排汙單位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並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排汙信息。
根據《關於加快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的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環辦環監〔2017〕61號)要求,省 級環保部門要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鋼鐵、火電、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印染、汙水處 理廠、氮磷排放重點行業、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及化工園區汙水處理廠等重點排汙單位排查工作,按照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和安裝技術要求,確定每個重點排汙單位的監控點位及應當實施自動監控的主要汙染物,製定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工作計劃,落實重點排汙單位工作責任人。
十二、部分地方要求: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於推進2021年固定汙染源自動監控建設應用的通知》要求除《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的廢水、廢氣重點排汙單位以外,還應將實施排汙許可重點管理的單位、工業集聚區汙水處理廠、排氣口高度超45米的高架源、生活垃圾處理單位以及VOCs排放重點源(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行業)納入安裝計劃,並按照《排汙許可申領及核發技術規範》《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範要求,確定應實施自動監測的監控點和汙染因子,確保應裝盡裝。
《山東省重點排汙單位名錄製定和汙染源自動監測安裝聯網管理規定》排氣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氣筒等效排放速率)大於0.5千克/小時或者排氣量大於10000立方米/小時的固定排放源納入本行政區域內者大氣環境重點排汙單位名錄;
浙江省環保廳《重點行業VOCs汙染整治驗收基本標準》凡采用非焚燒方式處理的重點監控企業,推廣安裝TVOCs濃度在線連續檢測裝置(包括光離子檢測器(PID)、火焰離子檢測器(FID)等,也允許其他類型的檢測器,但必須對所測VOCs有響應),並安裝進出口廢氣采樣設施。 凡采用焚燒(含熱氧化)、吸附、等離子、光催化氧化等方式處理的必須建設中控係統。凡采用焚燒(含熱氧化)方式處理的必須對焚燒溫度實施在線監控,溫度記錄至少保存3年,未與環保部門聯網的應每月報送溫度曲線數據。連續生產的石化、基礎有機化工及合成材料行業有組織廢氣排放按照環保部要求逐步安裝在線連續監測係統,廠界安裝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監測設施,並於環保部門聯網。
成都市生態環境局關於《2020年重點排汙單位名錄》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排放總量占比不低於行政區域工業排汙總量65%的企業納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的要求,將本行政區域滿足納入條件的排放總量占比設定為65%。根據2018年環統數據,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是52.3435噸。
杭州《重點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301/T0277-2018) 列入本市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的企業或排氣量大於20000m3/h排氣筒的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安裝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控係統,其他排汙單位或排氣量小於20000m3/h排氣筒的單位應安裝總烴自動監控係統。
十三、什麽情形下,可暫不安裝自動監測設備?
根據《關於加快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的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環辦環監〔2017〕61號)要求,針對以下情形,可暫不安裝自動監測設備:
1.煙囪/煙道直徑小於1米,或者不滿足技術規範規定的測量點位離煙道壁距離不小於1米要求的。排氣筒結構、強度、安全等難以滿足技術規範對監測平台安裝以及參比方法采樣孔的相關要求的。
2.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現有在線監控(測)設各檢測限的。
3.一年內累計生產時間不足一個季度的企業或者僅用作調峰的燃氣電廠。
4.企業停產一年及以上或者正在拆除搬遷的,已經注銷或關閉的企業。
5.其他具有客觀原因暫時無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各的(提供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以下企業需要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
1.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汙單位應安裝在線監測,尤其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是揮發性有機物管理重點督辦方向。對於已建企業,以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為準;對於未建企業,VOCs年產生量大於10噸的企業認定為重點管控企業。對於以排放氣量為判定標準的地方,考慮地方要求。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批複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排汙許可證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行業自行監測指南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按其要求執行。
3.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涉及VOCs的高架源應安裝在線監測。
4.有機廢氣旁路應安裝在線監測。
5.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於 5000 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
6.不具備安裝條件的,可以不安裝,但必須有說明。